以“投资于人”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根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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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的团结、国家的发展,归根结底要依靠人的全面发展。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,核心在人、关键在人、根本在人。“投资于人”作为夯实发展根基、凝聚民族力量的重要举措,既契合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要求,更紧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现实需求。民族地区因历史禀赋、现实条件等因素,在教育、就业、社保、医疗等领域仍存在发展短板,唯有以“投资于人”为导向,持续加大投入、补齐短板、完善机制,才能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,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感、归属感、幸福感,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注入持久动力。

以教育筑基,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思想与能力共识

教育是“投资于人”的基础性、先导性工程,更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。做好民族地区教育投资,关键要统筹改革教育与技能培训体系,让教育成为滋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提升各族群众发展能力的沃土。

科技人才培养要锚定国家战略与民族地区发展需求,将“投资于人”理念深度融入民族地区发展规划。推动发达地区高水平高校、科研院所与民族地区院校深化合作,通过联合培养、共建实验室等方式,引导科技资源与人力资本向民族地区倾斜,让科技人才培养与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。同时,强化科技人才的价值引领,引导其将个人职业发展与民族地区建设、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紧密结合,把服务民族地区、助力国家发展内化为科研实践的自觉追求。

职业教育改革要立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,以提升就业能力为核心激活发展动能。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同等重要地位,完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,丰富各族群众的学习路径。围绕民族地区支柱产业、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需求优化专业设置,健全实习实践、工学交替等制度,让职业教育精准对接就业市场,成为提升民族地区劳动者技能水平、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,让各族群众通过技能成才融入发展大局。

义务教育发展要聚焦均衡与融合,筑牢各族少年儿童的共同体情感根基。持续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通过名师支教、网络教育等方式,缩小与东部地区在入学率、师资力量、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差距,让民族地区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。在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成果的基础上,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中华文化精髓有机融入语文、历史等课程教学,同时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,通过夏令营、跨地区交流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活动等形式,促进各族少年儿童广泛交往、全面交流、深度交融,让命运与共的理念在少年心中生根发芽。

以民生固本,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民心与发展基础

“投资于人”的最终落脚点,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、提升各族群众生活品质。补齐民族地区民生短板,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,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路径,更是凝聚民心、汇聚民力的关键举措。

以产业促就业,让就业成为“投资于人”的直接回报。就业是最大的民生,要结合民族地区资源禀赋,培育特色农牧业精深加工、文旅融合、跨境贸易等产业集群,让各族群众实现家门口就业。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,将服务延伸至民族地区基层,依托互联网平台优化职业信息对接,针对长期失业者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,让“投资于人”的就业保障覆盖全体劳动者,通过增收促消费、释放内需潜力,让各族群众在就业创业中共享发展红利。

以制度强保障,让社会保障成为“投资于人”的长效支撑。针对民族地区社保参保率偏低的问题,逐步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全国统一,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、对口支援等方式,缩小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的社保能力差距。结合民族地区人口结构、产业结构特点,降低参保门槛、创新参保模式,扩大社保覆盖面,同时发挥社会救助、慈善事业的补充作用,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帮扶,守住民生底线,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温暖与保障。

以医疗守健康,让生命健康成为“投资于人”的底线要求。加大民族地区医疗服务供给,完善分级诊疗体系,加强基层卫生所建设,推进城乡医疗一体化。通过对口支援、巡回医疗、远程会诊等方式,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民族地区流动,系统化培养本地医务人员,提升基层诊疗能力。合理利用民族地区传统医药资源,推动现代医学与民族医学深度融合,强化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,让各族群众在便捷、优质的医疗服务中,切实体会到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的获得感。

以机制铸魂,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长效与协同保障

持续发挥“投资于人”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中的作用,关键在于构建系统完备、科学规范、运行有效的长效机制,让“投资于人”的理念在民族地区落地生根、久久为功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制度与精神之魂。

坚持政府主导,凝聚统筹推进的政策合力。“投资于人”具有鲜明的公共属性和长期性特征,必须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引领作用,将其深度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民族工作总体布局。在国家层面建立跨教育、人社、民政、卫健、民族事务等部门的协调机制,统筹各类资源,确保目标统一、行动协同、评估一致。构建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基础、专项转移支付为补充的财政投入机制,资金重点向民族地区困难群体和基本保障领域倾斜,通过中长期财政规划保障项目持续推进,避免短期化、功利化倾向,确保政策实效。

引导多元参与,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格局。“投资于人”不是政府的“独角戏”,而是全社会的“大合唱”。引导企业通过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、公益慈善等方式,在人才培养、就业支持等领域发挥作用;鼓励社会组织依托贴近社区、深入群众的优势,开展面向青少年、老年群体的志愿服务,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社区服务和文化活动;倡导各族群众树立主动发展意识,将自身与子女的教育发展投资,视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责任担当,形成政府、企业、社会组织、个人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。

完善评估反馈,提升精准推进的实践效能。构建涵盖教育、就业、医疗、社会保障、群众满意度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维度的综合评估体系,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同步推进评估工作。通过定期调查、第三方评估、群众广泛参与等方式,科学评价“投资于人”在民族地区的实践效果,形成“目标设定—过程监督—效果评价—策略优化”的管理闭环。系统总结民族地区“投资于人”的实践经验和典型模式,通过政策文件、培训课程、示范工程等方式扩大推广,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提质增效,让“投资于人”的各项举措更贴合民族地区实际、更契合各族群众需求。

民心是最大的政治,共识是奋进的动力。以“投资于人”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根基,本质上是通过保障人的发展权利、提升人的发展能力、满足人的发展需求,让各族群众在共同发展中凝聚共识、在携手共进中增进情感。新征程上,唯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持续深化“投资于人”的实践探索,不断补齐民族地区发展短板,完善长效机制,才能让各族群众手足相亲、守望相助,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汇聚起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民族力量。

史强朱映占(本文作者史强系西南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、

云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

,作者朱映占系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)